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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瑞士《联邦烟草制品法》及《烟草制品条例》正式生效,将含尼古丁与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纳入统一监管。新法规以欧盟《烟草制品指令》为基础,大体与欧盟TPD要求保持一致,结合瑞士国情细化合规要求。本文从产品设计、标签包装、注册义务、税收及执法等方面,全面解析瑞士电子烟产品的合规要求。
产品成分与设计限制
尼古丁浓度与容量限制
尼古丁浓度不得超过20mg/mL,制造商需通过技术标准(SN EN ISO 20714:2022)证明合规性。此外,可填充式油仓容量不得超过10毫升,一次性电子烟及单次使用烟弹的容量上限为2毫升。联邦层面未禁止一次性产品,但巴塞尔、汝拉等州已有一次性禁令。
禁用成分与纯度要求
烟油(含或不含尼古丁)必须确保“高纯度”,即仅包含已申报的成分,生产过程中无法避免的微量杂质除外。法规明确禁止使用25种有害成分(列于附件1),例如某些致癌物或可能增强毒性的添加剂。允许烟油中添加CBD(大麻二酚),但THC含量不得超过1%。烟油不得含有除尼古丁外的其他致瘾或精神活性物质。
填充机制安全性
含尼古丁的烟弹需满足以下设计标准之一:
• 喷嘴长度≥9毫米,且配备流速控制装置(每分钟滴落≤20滴);
• 采用仅在与设备连接时释放液体的对接系统;
• 符合儿童防护标准(SN EN ISO 8317:2016或SN EN ISO 28862:2023),并具备防漏功能。
标签与包装要求
强制性信息展示
所有电子烟包装(含硬件设备)需以至少一种官方语言(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标注以下内容:
• 产品描述(类型、特性等);
• 使用说明(多语言版需按德、法、意顺序排列);
• 制造商名称或海关注册号;
• 原产国(若无法通过注册号推断)。
尼古丁浓度必须在所有销售点明确标注,允许使用不可移除的贴纸补充信息。
健康警示格式与内容
• 含尼古丁产品:需标注“本品可能损害健康且具有高度成瘾性”(德、法、意三语按顺序排列);
• 无尼古丁产品:标注“本品可能损害健康”。
警示文字需使用Helvetica Neue LT 75 Bold字体,占据包装最显眼侧面下方35%的面积(若该面超过75平方厘米,警示区至少为26.25平方厘米)。此外,所有产品需注明“不建议未成年人及非吸烟者使用”。
说明书
包装内必须附多语言说明书,包含成分列表(按含量降序排列)、使用与储存指南、禁忌症、风险群体警告及制造商联系方式。若信息未印于包装,则需通过中立网站或二维码提供电子版。
注册与市场准入义务
产品通知制度
制造商或进口商在首次将电子烟产品投放瑞士市场后一年内,需通过联邦公共卫生局(FOPH)的在线平台Tabacinfo完成免费注册,提交内容包括:
• 公司名称、产品品牌与类别;
• 成分清单(含量≥1毫克/毫升的成分需单独列出);
• 尼古丁含量(如适用);
• 相关科学研究报告。
产品成分或品牌发生重大变更时,需在两个月内更新注册信息。
过渡期安排
2024年10月1日前已上市的产品,可享受一年过渡期完成注册。非合规产品(如标签不合格)允许在过渡期内继续销售直至库存清空。
税收政策
自2024年10月起,电子烟根据烟油体积收税,税收标准如下:
• 开放式系统用含尼古丁烟油:0.20瑞郎/毫升;
• 一次性电子烟(无论是否含尼古丁):1瑞郎/毫升。
进口商或制造商需提前向海关烟草与啤酒税司(TABI)注册(费用50瑞郎)。
执法与处罚措施
联邦与州当局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 下架或销毁不合规产品;
• 禁止广告投放;
• 边境拦截;
• 开展未成年人测试购买以核查年龄限制执行。
典型处罚案例
• 故意销售有害成分产品:最高3年监禁;
• 标签违规或误导宣传:罚款最高4万瑞郎(约4.2万欧元);
• 向未成年人售烟:罚款最高2万瑞郎(约2.1万欧元)。
瑞士电子烟法规通过严格的成分管控、标签规范及市场监管,平衡公共健康与行业发展。随着未来立法动态(如2026年可能的广告法修订),合规要求或进一步收紧,持续跟踪政策变化是确保市场准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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