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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现对《中山市横栏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山市横栏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申报主体单位:中山市横栏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调查单位:hth官方网站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755-33239933
调查概况:中山市横栏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地块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景帝路南侧、新天四路北侧。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6479.13平方米。地块西连鱼塘,东临空地,南至新天四路,北靠苗木场。调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鱼塘和花木场。调查地块约在1992年以前为农田,主要种植水稻;大约于1992年开挖为鱼塘,直至2010年地块内无明显变化;2011年北部部分鱼塘抽干水平整为空地,其他区域仍为鱼塘,至2013年无明显变化;2014年地块内所有鱼塘抽干水,进行局部平整,整个地块改建为花木场,至2017年无明显变化;2018年至2024年,由于调查地块西部区域水位浅、易积水,西部花木场由南向北逐步恢复为鱼塘,其他区域无明显变化,仍为花木场;2025年至今地块内无明显变化,西部为鱼塘,其他区域为花木场。
调查地块内部当前和历史上均未进驻过产污的工业生产企业,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50m范围内历史和现状无工业企业存在。调查地块符合《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中的“农用地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识别”的7项情况,可认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很小,原则上可在第一阶段结束调查。
为进一步印证地块内部是否可能存在土壤污染影响,根据系统布点法并结合专业判定法,在地块内花木场区域布设了4个表层土壤监测点位,在鱼塘布设了4个地表水和底泥监测点位,采集的样品实验室分析结果表明,各项指标检测结果均无异常,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中山市横栏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对调查地块土壤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该地块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一步的采样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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